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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西极称王,北境枪王(2 / 2)

大蓝朝自主生产的虎式步枪和猎鹰三式左轮手枪,在大雨中的故障率大幅度提升!

而北蛮战士即便只是普通人,体魄也远超常人。

一旦没了武器优势,猎人小队就很危险了。

“准备白刃战!”

蓝宇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,大声吼道。

他是这支猎人小队的队长,同时也是一名破体期武者。

边军中选出来的猎人小队都是精锐,虽说不是全员武者,但领队的至少也得是炁变中期的练劲武师才行。

蓝宇以区区破体期的修为竟能成为一支猎人小队的领队,自然有其独到之处。

他背后交叉放着两把虎式步枪,还背着一把大刀。

双手各拿着一把伯特宁手枪。

这枪是西大陆德尼国五年前生产的,精度,稳定性、射速和装弹量都远超军中常用的左轮手枪。

在这大雨天气,猎人小队的战士们使用的步枪和左轮手枪,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。

不过蓝宇手里这两把伯特宁不会出问题。

他下令让大家准备白刃战,自己却丝毫没有要弃枪的意思。

他在大雨中一边奔跑,一边同时举起双枪射击。

枪声不断响起,几乎每一发子弹都能击杀一名敌人!

茂密的丛林,磅礴的大雨、昏暗的光线,这些对蓝宇都没有造成丝毫阻碍。

他的双眼散发着淡淡的幽光,眼神冷静而锐利,如同黑夜里捕捉猎物的隼。

三十步外,一个身材高大的北蛮战士正抡起斧头要将一名士兵腰斩时,4.4口径的子弹精准钻进他后颈的骨缝。

颈椎爆裂的脆响中,蓝宇的左手枪管微微抬高,第二发子弹穿过树枝的缝隙,将后面一名箭手的喉咙轰出血雾.

弹无虚发,枪枪毙命!

交手的双方都有练劲武师级的武者,但论杀戮效率,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蓝宇。

他一个破体期武者,硬是杀出了道基期强者的气势!

他的举动很快就引起了北蛮强者的注意。

一名身高超过两米,浑身刻满青色图腾的北蛮武者大步朝蓝宇冲来。

这名北蛮武者在冲刺的同时,浑身都笼罩在一层青色的劲力中。

他是一名练劲武师,之前为了减少消耗,所以一直没有爆发劲力,只是凭借强悍的体魄杀人。

此时全力爆发劲力,犹如一头林间凶虎,带着骇人的气势杀来!

对方的身体在林间来回穿梭,带起一道道残影,雨水落在他身上,如箭矢般被弹射出去。

蓝宇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这股杀气,看也不看地转身就是一枪。

第一发子弹在北蛮武者的眉心处撞出火星,被劲力弹开。

只间隔了不到0.5秒,第二发子弹接踵而至,竟命中相同的位置!

北蛮武者的护体劲力泛起涟漪,他感觉到一丝危险,进一步爆发劲力,加快移动速度。

三十多米的距离,眨眼间就被掠过。

蓝宇神情冷峻,双手持枪放在自己的两肋旁,同时脚下发力,身体向后跃出。

冲来的北蛮武者几乎和他同时发力,向前跃出,如猛虎扑杀!

刚猛的劲风带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,蓝宇死死地盯着对方模糊的身影,强忍住不眨眼,手腕转动,调整枪口。

当北蛮武者布满老茧的手掌即将扣住蓝宇的咽喉时,第三枚子弹和第四枚子弹一前一后,旋转着钻进前两发子弹凿出的落点——

第三枚子弹就彻底破开了对方的护体劲力,第四发子弹命中对方的眉心!

弹头穿透皮肤的闷响混着颅骨碎裂的脆响,武者最后的冲势带着蓝宇撞向身后的一颗红杉树。

飞溅的脑浆在两人之间拉出黏稠银丝,蓝宇脸色涨红,只差一点点就会被拧断脖子!

从这名北蛮武者突然暴起,到掠过三十多米的距离杀到蓝宇面前,一共才一秒多的时间,可谓快如闪电。

而就在这一秒多的时间内,蓝宇在对方保持高速移动,自己身体还失去平衡的情况下,连开四枪,且每一枪的落点都完全一致!

要知道,他打的可不是普通人,而是一名练劲武师。

这样的枪法可谓神乎其神!

就是凭借这样的枪法,蓝宇才能成为这支猎人小队的领队。

他在北境边军中还有一个绰号——枪王!

咔嚓一声,蓝宇撞上的这颗碗口粗细的红杉树轰然断裂。

他吐出一口鲜血,只觉得后背的脊柱也像是断掉了一般。

如果不是有武者的体质,这一下撞击就能要了他的命。

蓝宇只用了半秒不到就给自己的两把伯特宁手枪换上了新的弹夹。

他用的这两把伯特宁手枪是经过大师精心调制,改装过的,增强了射击的连续性和精度。

这才是他能从练劲武师手里活下来的关键。

刚才但凡他有一枚子弹的落点稍微偏差一点,死的就是他!

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,蓝宇面不改色,擦干嘴角的鲜血,继续投入战斗.

三十多分钟后,靠着蓝宇的高效杀戮,这场战斗最终以猎人小队获胜而告终,北蛮人在丢下了五十多具尸体后,溃败了。

“救治伤员,注意补枪!”

蓝宇声音沙哑地在雨中大声喊道。

一个多小时后,二十多名边军带着十几名伤员转移到一处山崖下避雨。

“我们的人差不多没了一半,丹药和弹药都快用完了,得修整修整,不能继续打了。”

一名满脸胡须的老兵凑到蓝宇身边,声音沙哑地说道。

刚打完一场胜仗的蓝宇,神情有些阴郁,他看向老兵:

“老张,让兄弟们把剩下的丹药凑一凑,挑出我能用的,都给我。”

名为老张的老兵点点头,对此没有任何意见。

武者在成为武道大师之前,都没法直接从外界吸纳天地元气,补充能量只能靠吃东西和服用丹药。

吃东西效率太低,给植入体补充能量的丹药就是战场上必须的补给品。

蓝宇等人进入北川省已经有五天了,连续厮杀五天,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,随身携带的丹药几乎快要耗尽。

虽然队伍中还有炁变期的武师,但所有人都知道,把丹药交给蓝宇,让他能继续施展自己的超凡能力,这才是收益最大的选择。

蓝宇的超凡能力有两个,一个能增强动态视觉和神经反应速度,一个能感知危险。

正因为有这样的超凡能力,他才会选择苦练枪法,最终成为北境边军的枪王。

“你能用的丹药就这些了。”

老张很快回来,交给蓝宇三瓶丹药。

“娘的,这也太不经用了。”

蓝宇一边骂,一边打开一瓶丹药往嘴里倒:

“你说这仗一打起来,整个北境一天得耗掉多少丹药?”

老张摇头:“鬼才知道。打仗就是他娘的烧钱!好在北蛮比我们穷多了,他们就算人多,耗到最后也肯定耗不过我们。”

虽然伤亡了一半的弟兄,但老张的眉宇间依然充满必胜的信心!

“对,北蛮穷山恶水,有个屁的钱。”

蓝宇也点头认可。

打仗,在顶尖层面上比拼的是双方的强者。

这个蓝宇等人并不太了解。

但北蛮这次起兵百万,却完全分散,多线进攻。

就像在一座城市中分散了一百万只蚂蚁,顶尖强者哪怕一脚能踩死一大片蚂蚁,难道能把城市里的一百万只全部踩死?(注1)

可如果不去阻拦这些蚂蚁,自家城市的根基就会慢慢被这些蚂蚁腐蚀,从而损失惨重。

只能靠蚂蚁去对付蚂蚁。

这就需要拼基层士兵的战斗力了。

而后勤无疑是重中之重。

蓝宇等人所在的猎人小队,很少有道基期强者坐镇。

并不是北境边军拿不出这么多道基期,而是道基期武者需要的丹药量更多,对后勤补给的要求更高,更适合攻坚战或守城战,而不适合长时间的游击战。

如果打着打着,植入体没能量了,堂堂道基期强者被一群普通战士围杀而死,那也太亏了!

同样的道理,再往上,武道大师虽然能吸纳天地元气,但如果长时间作战,哪怕有专门用于恢复的神通,也同样撑不住,需要高品质丹药补充能量。

所以这场大范围的游击战,北蛮和大蓝朝双方都没有投入中高层次的强者。

蓝宇这样的神枪手,在这种游击战中反而能发挥出很大作用。

“听说西陆使团带来了新式的武器,能够让步枪像机枪那样连续射击,且重量轻,精度高、射速快。”

蓝宇突然聊起这个,满脸的羡慕:

“他娘的,如果给老子弄把这种枪,老子连道基期都能杀!”

一旁的老张并没有觉得蓝宇在吹牛,反而点点头:

“确实,要是咱们能人手一把这样的武器,今天的战斗哪里会死这么多人?”

蓝宇突然想到了什么:“老张,你说西大陆那些国家会不会把他们的武器卖给北蛮,卖给草原、卖给两大漠国啊?”

老张一怔,脸色一下就变了:

“应该,不会吧?”

“他娘的!”

蓝宇忍不住骂了一句。

他知道,如果这个猜测是真的,那自己和兄弟们可能都会死于这场战争!

这位北境枪王背靠着湿漉漉的岩壁,抬头看着天空,怔怔出神。

大雨依然在下,亿万雨滴带着不可阻挡之势,砸落在大地上。

而战争,不会因为一群蚂蚁的死亡而停止。

注1:其实写这本书之前,我就经常看到一些读者在吐槽,伟力归于己身的世界根本不需要普通士兵。

这本书除了‘滚雪球战术’,我想还写出了普通士兵的另一种用途,就是散兵式作战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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